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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开课啦】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?产权到期如何处理?

发表于2016-08-23

在我国法律规定中,“土地使用权”’与“房屋产权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房屋产权=土地使用权+房屋使用权,房屋使用权是的,但土地使用权不同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是:居住用地70年,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,土地收归国有,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,就是70年产权。如果产权到期,房主可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,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,补缴土地出让金。

房屋产权年限

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,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,即房屋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、使用、和处分的权利。

房屋产权又称之为为房屋权,是指房产的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,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,即房屋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、使用、和处分的权利。

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,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二行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:(一)居住用地70年;(二)工业用地50年;(三)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;(四)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(五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
产权年限内的使用方式

房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,对其的房屋进行占有、使用、、处分。

(1)占有: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;占有权是房屋权的基本内容,没有占有,就谈不上权。然而占有并非就是,因为占有分人占有和非人占有、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、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。

(2)使用: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,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;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。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、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。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,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(3):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;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、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。

(4)处分: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。如依法对自己的房地产出售、出租、抵押、典当、赠与、拆除等。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,是房屋产权根本的权利。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(法律上有规定的除外)。

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:

《物权法》百四十九条规定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1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获得批准续期的,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,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。这样,你的房产权便得以延续。当然,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。

2、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,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。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。

3、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,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(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),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,但对于地上房产,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。
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》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,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,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。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,应当予以批准。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
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,房子依旧是你的,只是要补交土地税。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,而不是房子权本身。

国家规定,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,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。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,从该地取得日(开发商得地日)算起。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,房子就是私人财产,不属于国家。只要房子还在,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权。


发表于2016-08-23
柳州朵儿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【开课啦】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?产权到期如何处理?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6-09-01

地是国家的  我们交更多钱也只是租用  搞了这么久其实还是在租房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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