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(以下简称自有自住住房);
(二)偿还购买自有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
(三)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,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%以上的;
(四)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;
(五)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,且男性年满50周岁、女性年满45周岁的;
(六)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(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);
(七)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;
(八)出境定居的;
(九)正式退休的;
(十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十一)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
(十二)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。
没有公积金怎么提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(以下简称自有自住住房);
(二)偿还购买自有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
(三)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,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%以上的;
(四)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;
(五)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,且男性年满50周岁、女性年满45周岁的;
(六)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(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);
(七)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;
(八)出境定居的;
(九)正式退休的;
(十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十一)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
(十二)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。